哈尔滨包装设计

包装设计不踩坑食品标签常见问题

类别:行业资讯/日期:2022-10-16/文章来源:哈尔滨包装设计公司

哈尔滨包装设计公司讯: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是商家向消费者传递信息的载体;我们经常在食品包装设计中遇到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广告法也先走马灯似的不停换,为了使我们亲爱的客户朋友在未来的包装设计和印刷中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我们特地收集了最近的比较权威的一些广告法规供大家参考学习,其中难免有不全面或者权威的,仅供参考。

一、基本问题

1、产品商品名称与真实属性字号不同,如某一饮料产品“氨基酸”比“营养素饮料”字号大、突出明显。

2、宣传选用“名贵佐料”、“珍贵调料”“五谷杂粮”但配料表中未有体现。产品中有芝麻,但其配料表中并无标示“芝麻”。宣称使用富硒米和东北大米实际为普通糯米。

注: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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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中没有添加某种食品配料,仅添加了相关风味的香精香料,在产品标签上标示该种食品实物图案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注: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4、宣传疗效、保健,如声称:“提神、补脑”“清热解毒”。

注: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5、部分茶叶产品标签内容写在合格证上。

注:标签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

6、标签单一标示繁体字,繁体字不属于规范汉字。

注: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

7、使用了外文但没有标示对应的中文。

注: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

8、拼音、外文字体大于相应的中文字体。

注: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于相应汉字。

9、强制标示内容的字体高度小于1.8mm。

注: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10、内外包装标示内容不一致。如生产日期标示不同:一个标180天,一个标半年。

二、名称问题

1、食品名称不能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或未选用产品标准所规定的名称。属性指事物(实体)本身固有的性质。食品的品名要求直接反应食品的真实属性。例如饮料、啤酒、咖啡、饼干等,观其名即可知道其属性。但有些食品标签的品名却不能或很难反应其本质属性,如大米标示为“泰香”、“雪花粘”,膨化食品标示为“龙虾条”、“牛肉串”。

注: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2、食品名称未选用产品标准所规定的名称,如饮用天然净水标示为“山泉水”,酿造酱油标示为“美味王”、“生抽王”。

3、食品名称标注不规范:如标注“花生调和油”的,没有按要求标示所强调的配料“花生油”的添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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